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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物业网[2008]09



 

         
“物业管理企业从业人员岗位培训暨持证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”通知

各有关单位:

 

为贯彻落实建设部人事教育司和房地产业司联合下发的(9641号文件规定的“物业管理企业的经理、部门经理及相关从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”《关于开展全省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复检验证工作的通知》的精神,根据《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证书实行动态管理、复检验证制度,每三年进行一次。证书复检时必须检验持证者工作完成情况和接受继续教育情况。中国物业网培训中心将于20089月在南京市举办“物业管理企业从业人员岗位培训暨持证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”。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 一、培训对象:

()   物业管理企业从业人员岗位培训

物业管理公司、房地产开发企业及相关企业的经理、副经理和部门经理及相关从业人员等。

()   物业管理企业持证人员继续教育培训

20051231日前取得《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》者,携带证书原件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班。

二、培训内容:

(一)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及政策规定(侧重解读《物权法》、《物业管理条例》、《劳动合同法》、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》)。

(二)物业管理发展概况、存在问题及前景展望。

(三)物业服务方案编制与服务费成本测算(基本要求、内容设置、费用测算等内容)。

(四)物业管理招投标(概述、招投标程序、文件的编制、解决办法及投标案例分析)

(五)物业管理实务操作与经典案例分析。

三、考试发证:

   (一)物业管理企业从业人员岗位证:考试成绩合格者,颁发建设部人事教育司和住宅与房地产业司联合验印《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》。

(二)物业管理企业持证人员继续教育培训:参加培训合格者,在原证书中作继续教育记录。

四、培训时间和地点:

200892793027日全天报到)南京市

五、培训费用:

()    物业管理企业从业人员岗位培训:

1、经理岗位证:1100/人(含教材资料费)

 ()  继续教育培训:600/人(含教材资料费等)。

六、报名方法:

请参加培训的人员用正楷填写好附后的报名表,于920日前邮寄或传真至我中心。我中心将根据报名先后顺序向学员发送报到通知,详告报到时间、地点、行车路线及有关事项。

联系电话:02586871900 

    真:02586871900

联 系 人:老师
   七、其他:
           
1、 31寸免冠照片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
2、 带个人岗位职务聘任证书或任职文件(或证明)
        
3、 会务组统一安排食宿、考察,帮助预订返程票,以上费用各单位自理。
 
八、培训学员优惠待遇凡在培训中心的学员:
         
1、可在中国物业网上建立人事档案材料库。
         
2、可在行业内部推荐人才,协调岗位工作调动。
         
3、可在中国物业网上刊登求职广告,查阅资料,方便个人需求。

在行业内部,在网上建立信息交流平台,使学员能够相互交流

 

 

 

 

中国物业网 

20080901